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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包工头:垫钱、出力建设新农村 向政府讨要工程款太苦太难

发布时间:2016-08-19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垫钱、出力建设新农村 向政府讨要工程款太苦太难

想要给老百姓“耗”的领导,你如何对得起党给你的岗位

四川成都天府新区等领导如何为民工办事?

   因材料款、民工工资等工程款被拖欠,我们多次找到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领导,但是我们听到最多的却是领导们反复说,他们有律师、村上有两个,街办有三个,都是国家出钱,他们不用给,他们有时间和精力有人给他们出主意,给我们耗……从去年的街办刘志兵副书记、成孝军主任、李辛主任、到年后的人大副主席史主席、郭主任等领导,我们是老百姓,全部的积蓄都全部用于建设成家大院,我们请不起律师,也耗不过村委会和街道办。但我相信正义和公理,我不相信老百姓就找不到一个说理的地方。可时至今日,时间一晃就过去八个多月了,我的眼前越来越黑暗……

  我是成家大院旧院落改造工程的前期实际施工人李爱军,2015年5至8月,怀着一份美好的愿望,在成都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老总何X的美好描绘下,为打造美丽的天府新区万安镇双泉村成家大院新农村建设,何X描述,他与俄罗斯的亲戚要在双泉村建俄罗斯乡村酒店,还要打造乡村旅游、修建别墅等大型项目,做了20多年建筑管理工作的我感觉这也许就是一次机遇,因为他的描述并不是不可行,美丽的前景也让我动心,也响应习主席的中国梦的精神,还能为一方百姓造福,我决定加入他的梦想。

  为了自己,也为了这个梦,我于2015年8月开始第一批次的成家大院建设工作。本以为是一个美好的梦,可谁曾想,却掉进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时至今日我才明白。下面我简述一下事情的缘由吧!

  天府新区万安街办双泉村成家大院旧院落改造工程合同要求于2015年8月17日开工,2016年1月31日竣工。经前期严格考察和研究,双泉村村委会为该工程业主方,投资商成都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面出资并组织实施该工程,经投资商老板何X多方考证和磋商,确认实际施工合伙人为本人李爱军。2015年6月19日,双泉村村委会在万安镇政府的监督下,与成都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投资商采用投建一体,自主确定施工单位,资金兜底。村委会负责农户搬迁和场平工作,并于2015年7月10日前交投资商建设。协议第三.5条约定,村委会应在7月1日前向参与农户按5000元/人收取建房保证金,新建房若无质量问题,农户不愿入住,保证金不退还,投资商有权处置该户房屋。村委会按搬迁合同与农户结算,农户缴清结算款后,才能允许选房和领取钥匙,村委会将结算资金收缴后一次性支付给投资商。为了老百姓的利益能快速得到保障,投资商与双泉村村委业主方还于2015年8月10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其主要约定为补充协议第二条:工程必须于2015年8月17日开工,2016年1月31日竣工,如不能达到该要求,视为投资商违约,将没收履约保证金,村委会有权另确定投资人,如因村委会原因造成项目工期拖延,则整个工期顺延,村委会每天承担项目投资罚息0.5%。此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万安街办(原万安镇)作为监管方均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我实际施工方于2015年8月24日方举行开工仪式,后因拆迁补偿及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原因,不能实际施工,村委会在8月底前因各种不明原因违背投资协议要求,将房屋未开建即分配到户,又在其强烈要求下,在图纸严重不齐1、2、3号楼处未拆迁的情况下被动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却多次更改,直至10月10日,拆迁工作及图纸才基本得到解决,都还有部分楼号图纸不齐,为此我实际施工方还向投资商、项目监理、业主代表等发函催促要求顺延工期,得到书面签收,但未收到书面回复。我们长期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规范要求我们熟知,知道房屋建筑必须满足的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房屋结构安全,二是满足使用功能,三是符合设计的外立面要求。在满足上述三个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对图纸及设计施工规范进行多次研讨,发现构造柱设置严重超多,故在9月14日地基基础验槽时与结构设计进行了沟通,得到初步同意,此事监理知晓,故在我们施工至2层时也未出具书面整改资料要求我们整改。2015年10月下旬,可能意识到自己的工作不足,导致工期延误较长,在村委会及其领导下的院落委员会的操纵下,大量村民(其主要为其院落委员会家庭成员)进场阻工,提出了构造柱及质量问题(专业人员现场监理、业主代表未提出,我们也未收到相关的书面整改资料)。我们也意识到管理过程中的不足,有少量的质量通病,构造柱布置虽得到设计口头同意,未形成书面材料,虽然知道房屋结构安全没有任何问题,但我施工方全力配合整改,他们要求加飘窗(图中未有)我们加,他们要求整改我们整改,但仍满足不了他们,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们本意不是要我们整改,因为他们知道房屋结构安全没有问题,我们提出房屋质量鉴定被否定,其实就是为了要钱和后面的目的。这在2015年12月15日就构造柱一事在华阳古城小区对面的凉水井茶楼中商议时表现的淋漓尽致,明确且强烈要求我们对原本只需要300元左右每层每根的构造柱整改好了的要2500元/层/根,未整改好的要3000元/层/根。投资商和我们迫于无奈屈服,并将50万元现金取了带到现场解决,可这时又出现变故,他们不按图纸进行核对,要按户型进行,就是因为会增加根数,还有许多我们不知道的变化,导致最终无法解决。

  后来我们又发现我们又错了,他们要的远不止这些,他们的目的是因为我们不能给他们想要的而将我们清退出场,好安排他们可以控制或有亲密合作关系的XX建设进场,以达到其目的。其后期手段是通过要投资商缴纳未有任何依据的200万元(实缴纳100万元)到村委会,结果未在规定时间交齐为由而造势投资商实力不足,在村委会本该负责的工作未完成造成工期延误原因置之不理,却说投资商在2016年1月31日未完成而解除其投资合同。并从2016年1月初开始就带领四川XX建设进行现场考察,由万安街办蒲贵琼书记在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街办主要领导及投资、建设方以及村委会刘书记等参与的会上亲自定调由其接手,施工单价从我们的1200元/平米提至1460元/平米,而我们前面施工的1至19号楼主体工程(砌体、钢筋、混凝土等结构除15号楼二、三层砌体外全部完成)仅作价500万元,这类二、三层三砖混结构别墅型建筑主体工程量占总价不低于60%,相当于单价不足900元/平方,将大量的利润全部放给XX建设,甚至现在被强行退场后我方现场剩余的几十万元的材料、机械及电线电缆和办公设施都被无形侵占;2016年1月就被清退出场,可材料租赁费却要我们承担至2016年4月5日,这么大的力度克扣算计而达到的利益空间也许才是某人的最终目的。

  因为我没有权利和能力去调查到每一个真像和细节,但从种种事实迹象又表明真实性:

  质疑一:投资商被解除协议,只因村委会怀疑其投资实力不够!

  我想知道,投资商资金实力问题,难道政府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考察和确认吗? 为何在前期大量资金已投入完成之后,才怀疑投资商实力不够?在项目部2016年1月19日上报资金计划后,投资商并未就资金问题推委,难道仅仅因村委会怀疑?

  质疑二:在19栋房屋主体结构快结束时,村委会百般刁难,要求在合同约定以外投资商另缴纳200万元,投资商无奈之下又实缴100万元,仍被强行要求退场。这是计谋!

  质疑三:村委提出有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为什么不按建筑行业规范提出书面整改和停工整改通知,而是由村民进场阻挡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镇政府和投资商委派了监理、村委会委派了业主代表李梦德进行全程监督,难道村委会的业主代表李梦德不懂图纸和规范,还是知道而未与或者故意不与村民或相关人士做好解释工作?又是预谋?

  质疑四:村委为什么不在工程出现问题时指出纠正或发生时将我们清退出场,而是在我们改正完成且后续主体施工满足要求且全部完成封顶后再清退我们出场?这是目的!

  质疑五:村委称我方未如期竣工,这并非我方原因造成。拆迁和图纸村委应在2015年8月17日前完成,但拆迁延至10月8日才完成,图纸在我们再三催促下于2015年10月10日才大部分给我们;怀疑工程质量有问题,不是专管人员提出整改而是煽动村民进场阻挡施工,等等这些因村委引起的情况,造成工程停滞,工期严重滞后。村委将责任归结于我方,是否太霸道了?

  质疑六:村委会明明张告公示要求后施工单位进场前拿出500万元来解决主体施工费用,后施工单位于2015年1月进场考察并派人跟进,2016年2月进场,可直至2016年8月仍未拿出一分钱来解决?这是为什么?难道是故布疑阵,提高要求,逼退外来单位介入,安排自己的人进入,方便行事吧,这不得不让人遐想!

  质疑七:我们合同单价是1200元/平方,后施工单位是1460元/平方,而现在给的结算价连900元/平方都不到,这是为什么?中间那么大的差价哪儿去了?

  质疑八:我们被逼强行退场了,可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我们为建设成家大院购买的办公用品、材料及施工机具、电缆等哪儿去了呢,为什么也能霸气的强占强用强处理呀?

  质疑九:除与村书记有亲密关系的XX本地材料商(商品混凝土、砖及水泥)及机械费一分钱都不用降,而其它的材料及机械、包括农民工血汗钱都必须无条件的下浮,否则就不予以支付,并再三强迫,采取威逼利诱拖卡等手段,迈过实际施工人直接与其结算,不降就不拿钱,逼其就范,这是为什么?

  质疑十:前施工单位合同签订要求2015年8月17日进场,实为9月动土,图纸10月都不齐,2016年1月31日完成施工任务,合同工期5个多月,实际施工时间就四个月时间,在克服雨季、图纸不全、资金不到位、特意阻工等困难的情况下主体已于1月23日左右全部封顶,还是被强行清退了场,而后面在双泉村委、万安街办蒲贵琼书记引荐下非常亲密且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在进场要求500万未交的情况下进场施工,在村委派大量治保人员驻守并全力排出万难的情况下顺利施工,可至2016年8月10日也仅完成了装饰部分施工,场平和总平工程还有大量工作未做,达不到公示要求的2016年6月20日完工并交付的要求,施工周期在主体完工后又进行了5个多月的时间,这又是为什么呢?你们有那么多的支持和保护、那么强的实力都仍困难重重而完不成,何况没有背景还被故意刁难的我们怎么去顺利的完成?我们完不成你们就那么强力的处置,万安街办和村委会又对他们后面的施工单位进行了什么样的处理呢?我不明白,前面的合同工期才5个多月,可有实力的单位仅装饰就施工了5个多月呀!整个过程怎么感觉都像是一个套和阴谋的味道!他们的实力强、而且单价更是高得离谱,还有那么多的政府领导支持,为什么还是要那么长的时间,至今未能交付啊?也许你们要的不是实力、不是工期,而是有亲密关系、好控制、好协商的施工单位吧?

  质疑十一:合同一解除,村委会立即宣布他们接手并成立清算小组(其主要成员陶先成与韩工都与他们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和技术小组全面接管,投资商拆场放手不理,并外出躲避,村委和街办却一再强调合同关系问题,相互推诿,过了四个月,投资商又出现了,出手解决问题了,又与政府结算两个月,称答成所谓的协议了,却是连成本都远远不够的协议价格,投资商在所谓的亏损严重的情况下就要求实际施工方亏损,迈过实际施工人与班组、材料、机械等进行结算,以不降价不支付,使用手段逼其就范,而对于与其(村委会书记)有密切关系的材料商和机械费等分毫不让却能得到有效保证,这是为什么?

  质疑十二: 2016年4月24日,在何X的邀请下在三圣乡锦江大道鑫苑名家谈结算事宜时,何X说他从4月20日起就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一、二、三把手以及万安街办书记等洽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领导要求万安街办及双泉村委从2016年4月20日起20天内(即2016年5月10日前)解决完成成家大院工程主体施工前期问题,可直到2016年8月仍未能解决,也不见其关心和过问。我们不知道是天府新区的领导太忙顾不上我们又或是忽悠我们,或是下面的人阳奉阴违,不把他们的要求放在眼里,又或是领导也被忽悠了?

  在强行清退我们和处罚解决事情的过程中,我们确实充分理解了村委会书记刘书德的不一般和霸气,高兴时就说解决问题,保护我们的权益,不高兴时就说你是哪个,我认不到你,时不时的展露一下自己的霸气!我以前是怎么超的,好多事别人摆不平我都能摆平,在双泉村这个地方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我刘明娃在外面超了30年在外面,我马上一个电话,把这个屋里站满,你相不相信,要超社会,偶尔暴一下粗口等,都表示出他的不一般;也看到了他解决问题的“诚意”和谋划的能力。2016年春节前说节后解决问题,然后就是下一周、下一月,逼急了就说与我们没有关系,私下说我们在7月份拿到就算好的,没想到的确应验了,至今天都没有拿到属于我们的血汗钱!

  就在2016年8月8日,我与班组及投资商代表杨总于上午9时左右去双泉村村委会咨询工程款项解决进度,但村书记刘书德不在,10时左右,来电话告知在其万安聚沁缘(原四季阁)茶楼,于是我与舒林、杨总、班组代表胡心平、霍云平一起去茶楼中,在与刘书德书记交流中,其明确表示只要班组、材料、机械等款项经何X(XXX)公司签字盖章确认达到90%就安排支付款项,快的话本周,慢下周就能解决。并说没有签字的他们已登报公告。

8月8日刘书德书记在万安聚沁源茶楼出示村上统计的付款统计表。

  一周后的2016年8月15日,我与班组及部分材料商去村委办公室找刘书德书记咨询事件情况,确被告之还要履行手续,要何X过来签字盖章才能借钱解决。当我们质询以前不是说只要何X公司签字盖章办委托就可以付款吗?现在那么多你之前说好的手续已办好了,为什么又不付款了?却被告之要何X把以前和村委办的结算签字盖章交到村委,并要何X来打条子才借钱解决,而联系何X,何X就说见了他们盖章的就必须要他们发,让他来村委一起解决,何X又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来。很明显,村委会刘书德书记与投资商何X在互相推诿。

  我们如此被当猴耍,心里憋屈,向村书记刘书德发出一连串质问,我说你们动不动就推何X的关系,他却说我与何X关系关你锤子关系,我说我们做了工程该不该拿钱,刘书德书记却说你有脾气把房子造了(意为推了)嘛,说啥子光话。还霸气外露的要赶我出去。我说年前你就承诺的,他却说锤子承诺,承诺鸡儿,不但骂人,还撵人作打人架势。非常霸道和凶狠,不但不信守承诺解决问题,还恶言恶行相向(有录音文件为证)。遇上这样的霸气书记,我们老百姓要做的难道只有任人摆布吗?

  我知道,有的公仆们没有时间深入到最底层去了解真实的民生,看到的听到的也许是该意安排或汇报,因为从反映问题开始直到今天,也没有一个部门或机构来咨询过我们的情况,没有把几方召集一起进行洽商和处理,只有我们厚着脸皮不间断的去村委和街办咨询索要工程款,所有的都是他们单方面的与何X洽商处理,唱双簧,相互推诿,完全将实际施工人搁置一边,不理不采不问。但我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将此问题反应给百忙之中的你,希望能得到一个公道和正义,就像习主席说的那样,让每一次的执法都让公民感到公平和正义吧!让每一个公民在公平和正义中都能激发强烈的激情去创造中国梦吧!不要让我们激动的心死于潜规则、死于算计、死于属于他们的规则中吧!

  以下是我完成主体工程后被强行清退出场、材料设备被强占,新施工方历时5个月至今仍未完成总平和道路工程,达不到竣工交验条件,现场图如下:

截止2016年8月10日1、2、5、7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1、2、5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1、3、2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4、6、7、5、2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5、6、7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7、6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7、8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7、9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8、13、11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9、10、13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9、10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9、13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10、9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13、11、8、12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13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16、18、19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17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18、19号楼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10日连接14号楼至19号楼外道路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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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和谐”,这是双泉村村委会。

http://www.publicsnews.cn/upfiles/1603/1458209487953.jpg

万安镇政府。

  以上投诉反映句句真实,如有不实,我李爱军(身份证扫描如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本网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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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普通的公民投诉反映人:李爱军

2016年8月18日

投诉人基本资料:
投诉人姓名: 李爱军 身份证: 51010819XXXXXXXXXX
手机: 134XXXXXXXX 固定电话: 028-49XXXXXX
QQ号码: 49XXXXXXX 单位名称: 李爱军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XX区XX街XX号 邮箱: 49XXXXXXX@qq.com
投诉IP: 119.XX.XXX.XX 投诉时间: 2016-08-19 15:53:53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被投诉人姓名: 四川省天府新区万安街办及双泉村 电话/手机: 139XXXXXXXX
地址: 四川省天府新区万安街办双泉村 被投诉单位: 四川省天府新区万安街办及双泉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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