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下午16时,乐至交警在北门车站整治乱停乱放车辆时,不问青红皂白就进行拍照拖车,态度粗暴,口出狂言,更是对车主狂言“信不信老子给你一耳屎”。男交警此话一出立即引起了周围众人的愤慨,场面几乎失控,照片上这位就是交警粗暴男。乐至交警一直都是这样,穿着也不规范,执法不敬礼,不文明,罚款不帖单等。我对该警察的执法方式,执法态度,执法行为表示严重的不满和怀疑,以上所述,都是实言,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后面那位男交警正在粗口骂人。
图中的男交警,就是粗暴的骂人者。
对于交警的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明确规定。作为交警自身本应知法、守法, 乐至县交警自身先无视法规,谈何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总则的第三条规定: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五十五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
交警代表国家执法,法律有尊严,你也有尊严,但是作为一个公民我也有尊严。你作为一个交通警察如此粗暴还要打人的架式,你这样的执法谈何文明,谈何尊重,更不要说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了。
如此粗暴执法是否给乐至县和谐社会的大好形象抹黑?
以上反映投诉报料都是实言,如有不实,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投诉反映人:陈龙军 51102319XXXXXXXXXX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XX镇XX村XX组
201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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